今天给各位分享薪满意融,薪满意融判决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薪满意融最近有新消息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有谁知道CCTV12庭审现场“亿万富姐审讯录”的结果?
- 2、2019年1月左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一家诈骗公司,而我拿了三千工资,要交多少罚金?
- 3、民事上诉状经典
- 4、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益有没有案例?
有谁知道CCTV12庭审现场“亿万富姐审讯录”的结果?
2006年底至2007年初,浙江东阳26岁的女富豪吴英的出场和谢幕显得如此突兀,以数亿元的财富在媒体上惊爆人们的眼球,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拘而使人更看不懂。她也由此成为中国商界跨年度最出名、也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这个女子和她处心积虑打造的席卷东阳的本色集团的***,拨动了东阳、浙江乃至全国的神经。
2月26日,春节过后的东阳市,到处还充满着浓郁的年味,艳阳下的街道上车水马龙。被称为“本色一条街”的汉宁路,原来遍布街头的本色集团广告牌消失殆尽,绝大多数的店铺或拉上了卷闸门,或被砖头封死。只有墙面上未被清除干净的“本色”字样依稀可见。
但吴英案并没有被浓郁的年味所冲淡,吴英的名字仍是人们春节后上班的谈资。
美容院小老板演绎财富神话
东阳市***新闻办公室宣传干事陈一点,看起来对吴英和本色集团的处理比较满意,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至今为止,从本色集团员工到市民情绪平稳,没有出现过激****。”
除吴英外,还有4名义乌的涉案人员也被刑事拘留。警方已经要求银行冻结了本色集团账户,并对东阳、义乌、诸暨、湖北荆门等地涉案人员及场所依法采取行动。
吴英是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庭背景。父亲曾是一包工头,母亲务农。个人经历也不复杂,曾在东阳技校就读一年半后辍学经商。
2006年8月,吴英仿佛突然空降到世人面前,演绎了财富神话。在此之前,她在人们的眼里还只是东阳开美容院的小老板。一夜之间,吴英的本色集团席卷东阳。她所拥有的财富和能量,使东阳市民惊愕了:一下子收购20多套豪房;买下法拉利、宝马、尼桑等名贵轿车;吃下东阳汉宁路100多间商铺;两三个月内在东阳开了12家公司;给部门经理的年薪高达50万至100万元,并给每人配备一辆高档轿车;3个月连续慈善捐款630万元;在全东阳市试营业开出洗车店和洗衣店等。
不到一年时间,吴英砸掉了真金白银3.5亿元。
2006年,吴英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自任董事长。本色集团资料称,该公司在资本市场多年运作后转向实业投资,是一家“以旅游、商贸、酒店连锁和资本投资为主导,集建材、工程建筑、工程设计装潢、家纺、电子商务、广告传媒、娱乐服务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在吴英亮相的两三个月后,杭州一家媒体以3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杭州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3个版的篇幅跟进。而东阳、金华当地媒体,更是一通“狂轰滥炸”。媒体连篇累牍的渲染,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
在一些报道中,吴英的财富迅速膨胀,传说甚至有高达38亿元。按这个数据,她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表示质疑。人们难以理解:谁也不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这样花出去!
“吴英投资的网吧、洗衣店、酒店、洗车店都是服务业,在东阳这个人口流量有限的小城市,把几个亿砸在这些行业上实在匪夷所思。”这些投资给人的感觉是:她只想尽快把手里的钱花出去。
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面对舆论的质疑,吴英似有准备。1月24日,吴英在杭州开了个小范围的新闻发布会,她信誓旦旦地表示:“本色的资金都是清白的。”
然而,2月10日下午,大批**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阳市***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公告要求与吴英及本色集团有关的债权人在11日下午2时起登记债权债务。
同日,被东阳警方刑拘的另有4名跟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牵连的人。
从2月11日上午开始,本色集团总部及本色集团各下属分公司1000多名员工都在各自上班地点排队领取工资。
当天,从义乌到东阳公路,以及东阳市区街道上密密麻麻的本色集团广告牌全部被撤下,拆掉了本色公司总部大楼顶部的“本色”两字。本色集团总部、本色概念酒店门口被砖头和沙土封堵。
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就像几个月前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在东阳突然降临的速度一样使人猝不及防。
其实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之后,***和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反洗钱部门。早在去年10月,反洗钱部门对吴英进行了7天的秘密调查,发现她涉嫌严重的金融犯罪,并把情况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
浙江省公安厅11月份已基本上摸清了吴英的资金来源,11月20日立案,称为“11·20”案件。
“除了极个别的领导,东阳没有人知道吴英已被调查。但接下来是浙江省和东阳市的两会, 2月10日东阳两会结束的第二天,浙江省公安厅下令东阳警方采取行动。”浙江省公安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提供巨款的债权人一直未露面
根据警方的调查,吴英的钱更多来自民间借贷。东阳民间借贷圈里流行的说法是,在2005年,吴英在义乌民间借贷市场已比较有名。一个偶然的机会,吴英结识了一位义乌老板。这位老板不仅带吴英进入借贷市场,还提供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从此,高额的利息让吴英的名气在借贷市场一路飙升。广为流传的消息称,提供吴英借贷资金数额最大的老板,先后借给她6亿多元。
据警方调查,吴英多次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借款,最高的利息超过1角。
一名在金华投资房产的中年男子,去年11月曾借给吴英1800万元,当时,吴英以金华当地一个房地产项目合作为名,以月利8分向他借款。在催促多次后,吴英归还500万元,剩下1300万元,至今未见踪影。据这名男子称,义乌很多老板,看上吴英的高利率,以5分利息向民间借贷,再转借给吴英。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前两个星期,东阳有一个老板刚跟本色签订了一个抵押合同,将400万元资金以高利借给吴英。据说合同上还写明本色以一处价值700万元的房产做抵押,本色到期不能还款房子就归债权人所有。
自2月11日下午税务、审计等4部门联合对本色集团债权债务进行登记以来,登记金额只有数千万元,但主要以工程款、材料款以及洗车卡为主。直到2月26日,为吴英提供巨额借款的债权人却一直未露面。
有业内人士称,吴英并没有直接向普通民众借款,而只是向***者借款,包括专业的***掮客。“这些人先让担保公司出面,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通过中介的名义,把银行的钱以高息借贷给吴英。”
而事实上,在义乌等地,这些专业的***者经常以“借款中介者”出现,先以5分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分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赚取中间利差。
有关专家表示,吴英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巨额资金,一方面是其以高利率为诱惑,而更重要的是她利用媒体炒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多数借钱给吴英的就是因为相信了某些媒体的报道,才把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借给吴英。
浙江当地媒体透露,当初通过媒体将本色高调亮相,是吴英和幕后参谋的主动选择。和吴英直接打过交道的人士则认为,吴英是本色王朝的壳代表,而背后还有真正的操控者。
民间借贷挑战金融政策
吴英案暴露出民营资本活跃的浙江等沿海地区金融管理的滞后和漏洞。
有关人士说,在清查本色账户过程中,发现吴英的个人账户多达40个。我国有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同一人设立如此多的账户。如果监管严格,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违规操作,不至于在短时间内走得那么远。试想,如果吴英不是一开始那么张扬,她是不是就会很安全呢?工商、税务是否经过了认真的审核呢?
但时至今日,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但是,到底向多少个公民借贷或者借贷多少属于合法范围,尤其是在什么条件下触犯《刑法》,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浙江素有“藏富于民”的传统,民间融资传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很多中小企业大都通过民间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很少,这一状况一直持续至今。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整个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达1300亿至1500亿元。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义乌担保公司共有30家,绝大多数成立于去年和今年,主要从事资金短期拆借、担保等服务。这么短的时间,一个县级市涌现如此多的担保公司,足见民间闲散资本的巨大。
“到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审批时间也很长,等拿到贷款,机会已经错失了。”东阳一位做外贸生意的陈先生说,“找几个朋友,以2分左右的月利,没几天几百万元就到账了。”
义乌、东阳一带流行的借贷利息,月结为本金的3%,如果借出100万元,一年的利息就达36万元。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融学硕士童松青分析说,吴英案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首先是非法集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其次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三是不构成犯罪。
童松青说,凭媒体所披露的现有情况看,他更倾向于吴英不构成犯罪。以高额利率从民间借款,是触犯金融法的违法行为,但要构成犯罪还得看是否触犯刑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等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但不等于说高额的民间借贷都是犯罪。要构成非法集资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以诈骗的方法取得集资。从目前来看,吴英把借来的钱用于投资,应该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就看她有没有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如果只向特定的人群甚至是经人介绍的老板借钱,那都谈不上是吸收公众的存款。因为那些存款被吸收的人都是有余钱的老板,并且都是希望取得暴利的人
2019年1月左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一家诈骗公司,而我拿了三千工资,要交多少罚金?
需根据该员工是否参与公司诈骗的行为来定。
如果公司员工明知公司从事诈骗行为,而参与诈骗行为的,应当根据参与的诈骗数额进行处罚。
1. 诈骗数额不能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2. 诈骗数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例如:北京市为3000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关于***罪、诈骗罪、侵占罪、抢劫罪等八种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额标准》)、上海市为4000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上诉状经典
导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上诉需要提交民事上诉状。下面是我收集的民事上诉状范文经典模板,欢迎参考。
民事上诉状范文经典模板(一)
房产***上诉状范文
原告: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被告: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一、房产******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涉诉房产的房产证;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__元;
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房产******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_月__日与被告签订了《商品房合同书》,向被告购买位于__小区__号楼__单元__层的房屋。原告在支付完所有房款后,于__年 __月__日取得正式购房*****。
房产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于__年收楼入住,被告有义务及时为原告办理房产证,但被告至今未办理。
由于双方在房产合同中并未约定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相关房产证;
若被告逾期仍未办理,致使房产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告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原告与被告就上述房产***事宜商讨未果,现根据房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恳请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请求。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
__年__月__日
民事上诉状范文经典模板(二)
上诉人(一审原告):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身份证号码110102XXXXXXXXXXXX
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街XX号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街XX号
联系电话:13911881238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XX新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号XX大厦XX
工商注册号:110000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010-XXXXXXXX
上诉人因与北京XX新技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X)海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 请求判令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X)海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2、 判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2008年11月至2009年9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55000元。
3、 判令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000元。
4、 判令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一个月工资5000元。
5、 判令支付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期间克扣工资36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9000元。
6、 判令支付2009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工资2500元。
7、 判令支付因***而产生的鉴定费用3000元。
8、 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的工资标准是每月5000元还是2000元是本案争议焦点,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没有对本案关键证据进行审查
1、一审法院遗漏审查本案关键证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八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制作劳动者(或者实际领取者)签字的“工资支付记录表”并向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清单”。
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是上诉人的工资标准是5000元还是2000元,“工资支付清单”和“工资支付记录表”是查明上诉人工资标准的关键证据。被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即没有向法院提交“工资支付记录表”,也没有向法院提交“工资支付清单”,而被上诉人提交的其他证据中,也没有关于上诉人工资数额的证据。
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的工资发放方式、工资发放周期、工资构成标准等没有进行全面的审查,在没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径行做出对上诉人不利的判决。
事实上,上诉人每月领取工资时在“工资支付记录表”上签字,该表中清楚载明上诉人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自转正之日起,满1年支付一次(3000×12)的字样。
2、一审法院未就双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审查
上诉人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上诉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工资也是2000元,双方对此都没有争议。
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除了“基本工资”2000元外,上诉人的工资构成中是否包含3000元“岗位工资”的问题。
一审法院仅审查了双方都没有争议的2000元“基本工资”,对是否存在3000元“岗位工资”也即本案的争议焦点,未进行审查。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未就上诉人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还是2000元进行全面审查,请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上述事实。
二、被上诉人是否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认为“XX农业公司曾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XX,但因XX原因而未能签订”,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1)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仅能够证明双方曾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过协商,被上诉人没有将最终的合同文本发送给上诉人签署
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XX2008年8月26日给上诉人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该邮件的附件即一审判决所述的“劳动合同文本”。该电子邮件正文清楚载明:“XX:请阅读附件。晚上我给你打电话(SKYPE)”
从上述邮件的内容看,被上诉人将合同的文本发送给上诉人,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但在双方商定完劳动合同条款后,被上诉人没有将双方商定好的合同文本发送给上诉人签署。
(2)双方劳动合同未能签订,被上诉人具有重大过错
被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被上诉人其他员工的“证明”(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1—3),以证明被上诉人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
既然被上诉人公司实行“全员合同制”,被上诉人自2008年8月26日给上诉人发出劳动合同征求意见后,直至2009年10月15日上诉人离职,被上诉人从没有将劳动合同终稿发送给上诉人签署,也从来没有进行过催告,被上诉人明显具有重大过错。
(3)上诉人从来没有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审法院曲解上诉人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上诉人有权利与被上诉人协商劳动合同的条款,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发出劳动合同文本,征求上诉人的意见,上诉人认为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过于苛刻,拒绝部分条款并与被上诉人重新协商。
上诉人拒绝的是劳动合同的部分苛刻条款,上诉人一直要求与被上诉人签订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审法院将双方劳动合同条款的协商过程曲解为上诉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认定事实有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2008年7月进入被上诉人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被上诉人2009年10月15日以上诉人未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法院认定是上诉人不与被上诉人签订劳动合同,除非被上诉人以此为由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被上诉人仍然需要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向上诉人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一审法院认为“XX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未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认定事实有误
1、《司法鉴定意见书》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XX在2008年8月27日的Skype聊天记录中,清楚记载XX向上诉人承诺“月薪5000没问题”
上述对话是XX和上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表述的内容清晰,没有任何歧义,一审法院竟然认为“XX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未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明显有误。
2、《司法鉴定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力
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人为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该中心具备《司法鉴定许可证》,具有司法鉴定的资质。
3、《司法鉴定意见书》所保全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XX的Skype聊天记录与上诉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相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上诉人与XX往来邮件中使用的Skype用户名、上诉人出差报销情况等与上述聊天记录的内容完全吻合,相互印证。
4、被上诉人在一审诉讼中否认《司法鉴定意见书》所保全证据的真实性,但未申请司法鉴定,也未提供相反的证据,其主张不应被法院采纳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XX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未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很明显认定事实有误。
四、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仓促,很多重要事实没有查明,未能充分保证上诉人的诉讼权利。
1、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的具体入职时间未审理查明
上诉人主张入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被上诉人认可上诉人2008年7月入职,但无法核实具体入职时间,一审法院对于这一重要事实没有进行审查,直接认定“2008年7月,XX入职XX农业公司”。
上诉人的入职时间直接关系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一审法院竟然不加审查,认定事实不清。
2、一审法院对于本案关键事实不进行法庭调查,而是片面引用并曲解仲裁庭审笔录
(1)被上诉人在仲裁庭审笔录中的陈述不符合常理,一审法院却不进行任何的调查核实
被上诉人在仲裁庭审笔录中称上诉人的工资“一部分打卡,一部分现金领取,不签字。”被上诉人称上诉人以现金形式领取的工资“不签字”,一审法院对于如此荒唐的陈述不进行调查核实,违反了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
事实上,上诉人每月领取工资时都在“工资支付记录表”上签字,该表中清楚载明上诉人的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工资3000元,岗位工资自转正之日起,满1年支付一次(3000×12)的字样。
(2)一审法院不进行法庭调查,片面引用并曲解仲裁庭审笔录
一审法院称“根据XX与XX农业公司在仲裁时均认可的工资条显示,XX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期间的平均月工资系2092.5元。”
事实情况是,该工资条(即法律规定的“工资支付清单”)显示上诉人的“基本工资”为2000元,上诉人认可该工资条的真实性,但上诉人并不认可该工资条的关联性,除“基本工资”外上诉人工资中还包括3000元“岗位工资”,双方争议的焦点即上诉人的工资是5000元还是2000元。
一审法院对本案基本事实不进行审查,片面引用上诉人提供的仲裁庭审笔录,曲解上诉人的意思表示。
鉴于以上事实,请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并责令被上诉人出示上诉人领取工资时签字的“工资支付记录表”,以查清本案事实。
综上,恳请上级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撤销原审判决,予以改判。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XX年 月 日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益有没有案例?
早在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就对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这在国内属于首例电子合同案例。此后,包括杭州、苏州、广州、上海、重庆、天津等地的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先后认可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简单例举如下:
·2015年10月,上海仲裁庭在仲裁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2016年07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我平台电子合同判决一起互联网金融交易案;
·2016年07月,我平台签署的劳动合同获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认可;
·2016年10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线仲裁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2017年03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批量小贷案件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2017年08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一起买卖案件仲裁中认可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
·2018年,我平台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在多起案件中得到了天津地方法院和重庆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可。
下面,就例举其中一个电子合同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电子合同为什么能够获得法院以及仲裁机构的认可。
2016年4月20日,A公司和B旅行社达成合作,A公司负责为B旅行社的旅游产品招徕游客,交由B旅行社接待。当天,双方通过我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
后来,由于B旅行社的违约,某次已经确认的行程被迫取消,A公司收到大量游客投诉。A公司退还了游客的款项,并为此支付了4万多的赔款。
不久之后,A公司一纸诉状将B旅行社诉至法院。
A公司表示,本案涉及的合同通过电子签章形成,电子签章的真伪由我平台大审查确认。
随后,A公司向我平台申请了文件签署真实性证明报告,并向法院递交了该报告。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对这个案件做出判决,认定在我平台上签署的旅游电子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
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旅游者委托接待合同、法大大文件签署真实性证明报告、产品取消单、投诉确认单、付款回单、委托接待合同及公证书及其庭审中的陈述意见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确认其真实性。据此,可以确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委托接待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摘自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薪满意融,薪满意融判决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薪满意融最近有新消息吗、薪满意融,薪满意融判决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上一篇:农村医疗保险和社保冲突吗?
下一篇:新股申购的技巧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