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预披露规则

发布时间:2025-10-29 18:15:56 / 浏览量:5

1、公司各板块均需在4月30日前披露;

2、如公司年报预定披露时间为3月31日之前,则公司正式披露时间不得晚于3月31日,公司各创业板块公告时间须为4月10日之前;

3.对于需要履行强制预先披露义务的深市上市公司,该公司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时间必须在4月15日之前。

信息披露制度简介

信息公开制度也可称为信息公开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接受社会公众和法律的监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制度的主体可分为四类:

1、专门对证券公司进行监管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是最重要的主体组成部分;

2、证券的发行人,即证券发行人;

3、参与证券投资的投资者;

(四)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交易所自律组织和其他制定市场规则的机构。